根据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规定,凡被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政审函调合格的2021级物流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经发院将在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审核合格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提交档案和工资关系证明——学院寄送调档函——学生寄送档案——学院寄送通知书
一、档案和工资关系转移
请所有新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证明材料格式
1. 应届生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方法参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2)前置学历院校提供的存档证明。
(3)博士新生知情承诺书(见文末附件),本人签字。
2. 非应届生
(1)入学前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解除聘用关系的协议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合同文本”或者“聘期结束的证明”。
(2)入学前无工作经历者(即档案中无工作相关任何材料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开具存档证明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存档证明中必须体现档案具体存放时间段(例如,存档时间为2019.06-2021.06)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方法参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博士新生知情承诺书(见文末附件),本人签字。
(二)材料提交方式
1.电子版扫描件:请于6月26日前发送至学院邮箱jfyyjs@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新生+档案和工作关系证明”。
2.纸质版:请于6月27日前,使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寄出(本校升学学生可直接提交至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原附中教学楼)332办公室
收件人:经发院研究生工作部 靳老师
电话:022-23506871
邮编:300071
二、档案调取
(一)调档函寄送
在收到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后,学院将寄送调档函,请注意查收。档案所在管理部门为“南开大学”的新生需在开学后联系学院进行调档。
(二)档案邮寄
根据防疫要求,目前普通快递和外校人员尚不能进入校园,无法点对点送达考生寄送档案。档案属重要资料,为避免遗失,建议新生使用顺丰快递寄送或根据所在高校统一安排方式寄送。(请本市新生注意,“顺丰同城”同样无法进入校园,寄送时请注意选择“顺丰快递”)。
档案的收件地址参见上文信息。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在入学后按照学校通知统一办理。有意向办理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需提供乡镇或街道以上(含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该证明必须含有新生本人姓名和家庭情况说明,且内容不能有涂改,原件公章清晰可辨,开具时间为2021年8月之后)。新生持该证明原件在开学报到后统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贷款限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如有调整,请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四、党组织关系转入
1. 新生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在入学报到后上交,统一办理转入手续(不要邮寄,以免丢失)。转移组织关系仅需开具介绍信即可,不需从党员系统内进行转接。
2. 预备党员请一并携带原所在单位党委开具并盖有公章的“思想鉴定”一份,须写明该生在原单位思想道德及各方面表现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思想鉴定可随档案一起邮寄,也可由新生本人携带并在入学后等学院通知后再统一上交。(建议由本人携带)
3.新生党支部名称暂未确定,将会在9月正式报到入学后成立。(如需转入上级党委:中共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4.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信息如下:
(1)转出单位具有“基层互转权限”
|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 转入单位名称 | 有效期 (自6月份起) |
外省 新生 | 中共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 南开大学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 90天以内 |
本市或本校新生 | 中共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 南开大学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 45天以内 |
(2)转出单位不具有“基层互转权限”
|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 转入单位名称 | 有效期 (自6月份起) |
外省 新生 |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 南开大学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 90天以内 |
本市或本校新生 | 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 | 南开大学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 45天以内 |
五、团组织关系转入
1. 智慧团建系统:
转出原因:升学
申请转入组织: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团委2021年待转接团支部
转入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邮政编码:300071(部分省市系统需要填写地址信息)
2. 纸质版介绍信:
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如转出单位要求必须开具,可由本人携带,开学后统一收取。(介绍信抬头:共青团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3. 新生团支部名称暂未确定,将会在9月正式报到入学后成立。
六、户籍迁入
1. 户籍迁入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南开大学。
所属派出所:公安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
2. 户籍是否迁入南开大学由新生自行决定。迁入手续只能在入学报到时办理,正式入学后将不能补办。但部分省市、部分单位在学生毕业调档及落户时,要求户口统一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出,有该需求的新生可将户口迁入学校。
由于落户时间较长,一般为当年九月份到次年五月份,落户期间不能办理护照、出国等手续。因此有需要在入学第一学年期出入境的新生建议在入学前办好护照。
七、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将按照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发放。
八、咨询方式
如有关于新生调档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fyyjs@163.com,学院将及时回复,无需电话咨询。
上述内容以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网站主页最新通知为准。其他入学前相关通知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https://esd.nankai.edu.cn/)和南开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
附件:博士新生知情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