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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研究生导师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发布时间:2026-03-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精神,全面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施要求,近日,我院组织全体研究生导师开展专题学习活动,重点围绕学位授予程序、质量监督机制及学术规范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与深入研讨。

本次专题学习由学院副院长刘维林教授主讲。他结合《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化进程的重要意义,对法律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他指出,随着学位授予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研究生导师的角色定位和指导职责也面临新的要求。


刘维林在授课中强调,当前高校学科专业调整必须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应更加注重与时俱进。他提出,在学位成果认定、实践成果评价等方面应持续探索创新路径,推动培养模式更加适应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成长需要。作为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力量,导师要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积极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与会导师一致认为,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学位授予工作法律约束力和严肃性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指导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学位法》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指导行为,坚守学术底线和质量红线,以实际行动助力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为“双一流”建设和国家高水平人才培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