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顿校园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校园内车辆的管理,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教学、办公、科研、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通告如下:
一、根据《南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在南开大学校园内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0公里每小时,禁止飚车。
二、机动车在教学区内禁止鸣笛、闯禁行路段、不按规定停放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三、在南开大学校门建立南开大学教学区门禁系统,校内车辆统一登记后配发通行证,门禁系统启动后,无证车辆禁止进入南开校园教学区。 针对以上规定,请我院需开车进入校园的在职硕士学员予以理解,遵守以上规定,服从校内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发生问题及时与院主管老师联系,避免冲突。对于即将启用的门禁系统,前期院方统计了需开车入校学员名单及行车证号码,目前在积极与校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尽快达成一个即保证校园交通秩序又保证我院学员利益的管理办法。
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08-8-21